2012年1月11日上午,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和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工作总结暨座 谈会。参会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陈敏、陕西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赵学玲、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曹媛副院长,立案庭张庭长、民一庭朱庭长及研究会副会长魏清利、副秘书长彭竞平、权益部部长李琳和驻法院社工站社工志愿者等。
李琳代表社会工作服务站进行了工作汇报与总结,她讲到,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驻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社会工作服务站,自2010年10月揭牌启动一年多来,服务站为受暴力侵害及其他权益受侵害的妇女提供及时有效地服务,帮助当事人有效化解负面情绪,协助服务对象用新性别角度审视困扰和纷争,分析可能的应对方法;服务站亦协助法院工作,在当事人和法官之间进行诉前、诉中和诉后的沟通协调等,驻法院社工服务站的工作受到了来自莲湖法院和接待群众的肯定。
莲湖法院曹院长介绍了近年来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即离婚年龄比起曾经以中年人为主变为多层次化;纠纷主要集中在财产方面;当事人诉讼的心态不再平和,对法官的工作也相应造成了很大压力。而社工站提供的服务缓解了当事人的情绪,也减轻了法官的压力,给当事人有效地提供了法律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敏表示,很高兴看到国内有妇女研究会和莲湖法院联合尝试探索的社工站工作模式。其实美国、加拿大及我国台湾等地区在反家暴的工作中,已有政府购买社会团体社工服务这样的运作模式。她还讲到,莲湖法院目前虽然不是陕西省开展人身保护令的试点法院,但是法院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做到了前面。
座谈结束之时,莲湖法院参会领导表示将随后尽快请示汇报,积极申请成为人身保护令的试点单位。也希望研究会社工服务站在新的一年,尝试对法官进行适当减压的支持工作。与会法官和社工志愿者还就工作对接等交换了意见,大家对进一步做好社工站的工作充满信心。

左二为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敏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