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70年代以来,女性主义对福利国家的研究日益发展起来。女性主义对福利国家研究中存在的“性别盲视”问题进行批评,并开始挑战主流的社会福利研究。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和激进主义女性主义的福利主张各有异同。理论界对福利国家的研究取向从女性主义转移到社会性别视角,并依据社会性别建构理论对社会福利进行了分析。社会性别视角的研究发现,社会福利,通过国家、市场和家庭三个领域,维持、塑造、生产和再生产性别差异和性别不平等。
一、研究福利国家的女性主义的缘起
女性主义对社会科学诸多研究领域的批评都是它们未将女性主义视角纳入其主流的研究范式之中,对于社会福利和福利国家的研究,当然也不例外。自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首先宣布自己为福利国家,福利国家的研究便开始成为社会政策领域中一个重要的议题,然而,相关研究却很少关注女性。桑思巴瑞(Sainsbury,1994)指出,福利国家研究的主流范式关注的是与经济发展、社会结构以及国家制度安排相关的解释,而这些主流研究所存在的一个主要缺陷就在于对社会性别的忽视。从对蒂特马斯的批评——把社会阶级看作社会福利分析中最重要的变量,而忽略了社会性别和种族(Alcock, Erskine & May, 2003),到对艾斯平-安德森的批评——在对福利国家进行分类和解释时,所采用的分类标准无视性别(Orloff, 1993; Sainsbury, 1994),女性主义对福利国家研究的批评都围绕着“性别盲视”(gender blind)或“性别中立”(gender neutral)的问题(Bryson, 1992; Orloff, 1993; 1996; Sainsbury, 1994; 1996; Pascall, 1997; Hyde, 2000)。
直到20世纪70年代,针对现代福利国家所进行的女性主义研究才开始出现。威尔逊被认为是这一研究领域中的第一人,他指出“只有在对女性在现代社会中的位置有一个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福利国家分析,才能揭示出现代福利主义的全部内涵(Wilson, 1977, p 59)”,而“理解社会政策的方式之一就是把它看成是由男性创造出来的一系列塑造女性生活的结构(Wilson, 1983)”。自此之后,女性主义与福利国家的研究逐渐发展起来,在20世纪80、90年代,涌现出大量的研究成果,女性主义视角也得到了社会政策研究者的肯定与重视。本文关注于女性主义对福利国家的研究,首先对女性主义与福利国家议题进行了描述和解释;其次介绍了女性主义内部三大流派——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和激进主义女性主义的主要观点和福利主张;而后将对福利国家的研究取向从女性主义转移到了社会性别视角;最后,依据社会性别建构理论对社会福利在国家、市场和家庭领域对女性生活和女性地位的塑造进行了分析。
二、论福利国家与女性主义的发展关系
为什么福利国家的研究需要一个女性主义的取向?是因为女性主义的无孔不入,还是由于福利国家的特质所在?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对福利国家和女性主义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在对福利国家进行概念回顾时,难免会落入概念罗列的俗套之中,比如:从贝弗里奇的“对全体国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到威尔逊的“对无法自养者提供生活福祉之保障”,再到高夫的“在促进劳动力的再生产和对工作劳动的维护”,以及罗布森的“为全体国民提供社会保护、充分就业、社会保障、福利服务、卫生保健、文化教育、环境住宅等广泛性之公共政策”等等(王顺民,郭登聪,蔡宏昭,1999,p73)。虽然称之为“俗套”,但这种做法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对于福利国家的理解确实因人而异,而且难以找到一个公认和统一的界定。
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福利国家至少可以向其公民提供最低水平的制度化给付,以满足他们基本的经济与社会需求(Bryson, 1992),因此,可以认为福利国家传达了国家/政府对社会负有重要责任的观念(Gilbert & Terrell, 2005)。然而,这些笼统的理解对于福利国家内涵的触及是不够深刻的。福利国家究竟是针对特殊人群还是适用于普罗大众?在福利国家中,是否存在以及有哪些享受福利的资格条件?应该对福利国家的给付与服务品质有怎样的期待?福利国家对于工作和生活的介入程度,以及与市场和家庭的关系又是怎样的?用这些问题去考察所谓的福利国家时,我们不难发现,不同国家所提供的答案不尽相同。这说明,福利国家间存在着诸多差异,它的多样性就导致了不同类型福利国家的存在,例如蒂特马斯(Titmuss, 1963)所划分的残补型(residual)和制度型(institutional)福利国家;艾斯平-安德森(Esping-Andersen, 1990)所划分的自由主义(liberal),保守主义和组合主义(conservative & corporatist),以及社会民主主义(social democratic)福利国家。
在认识到差异的基础上,我们需要回到福利国家的核心理念——公民权。根据艾斯平-安德森(Esping-Andersen, 1990)的逻辑,公民权将带给个体去商品化(de-commondification)的地位,以此来对抗市场的力量,而去商品化的福利国家则必须给予公民在其自身认为必要的时候,选择自由退出工作的机会,而不会因此丧失工作机会、收入、或一般的福利。可见,基于公民权及其去商品化特性,福利国家应给予每个公民,无论其年龄、性别、种族和宗教等特征,平等地参与市场的机会;以及无论他是否参与市场或者在市场中处于怎样的位置,平等地享受无差别、制度性的福利给付的机会。
随着女性主义运动的不断兴起与高涨,女性主义逐步走入人们的视野。有学者认为,女性主义不仅是一种清楚表达的意识形态和学术思想流派,而且是一个拥有广泛社会基础的社会变迁运动(刘继同,2003),因此对女性主义的认识可以从女性主义运动入手。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女性主义运动主要有两次,一次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它以争取与男性平等的选举权、受教育权和解决女性就业问题为主要目标,被称为女性主义运动“第一波”;另一次发生在20世纪60、70年代,它将所关注的领域扩展到就业、家庭、生育及性生活领域,以批判性别主义、性别歧视和男性权力为主要目标,被称为女性主义运动“第二波”(梁丽清,1999;Freedman, 2001;刘继同,2003;李银河,2005)。两次女性主义运动一步一步地挑战了传统的性别规范和性别分工,逐渐为女性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与平等机会,更重要的是,它们使得女性在社会中的声音越来越响亮,并使得人们更多地关注女性的地位与现状,从而推动了女性主义的发展。
女性主义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运动,尽管主要议题并不相同——第一次可以被认为是政治性的,而第二次则更主要是社会性的(Titmuss, 1963),但都能够在消除性别差异,实现性别平等这一共同目标上达成一致。所以说,女性主义是由一个不变的和共同的框架组成,任何不同的关注、细节和解释都可以灌输进去(Beasley, 1999)。那么,这一基本框架又可以归结为什么呢?从广义上来说,它“试图消除女性由于其性别而遭受的统治,压迫,不平等,以及不公平”(Porter, 1991, p 5)。因此,女性主义所关心的是女性在社会中的次等位置以及她们所遭遇的性别歧视。一个女性主义者至少会认为,女性之所以会遭到歧视,是由于她们的性别,她们有某些仍被否定或未被满足的需求,这些需求的满足要求社会、经济和政治秩序发生根本的改变(Delmar, 1986; Freedman, 2001)。
如果如艾斯平-安德森(Esping-Andersen, 1990)所说,福利国家不仅仅只是一个进行干预的机制,同时也可能对不平等的社会结构进行修正,那么,至少在女性主义看来,这种修正是具有局限性的,因为福利国家本身是构建于父权制框架之下的。父权制,作为人类社会一种结构化特征,建立在社会构建起来的私人与公共领域的区分之上。所谓私人领域,指的是家庭,而公共领域则指市场和国家,创造并赋予男性在公共领域中主导角色的权力揭示了女性在私人领域中依赖角色的次等和持续(Dean, 2007)。福利国家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社会安排,即男性作为经济来源和女性作为家庭主妇的角色,来进行设计并予以操作的。女性作为社会公民,参与市场和获得无差别、制度性福利给付的机会被大大削弱;福利国家作为对市场和家庭生活的干预机制,非但没有修正,反而维持和强化了不平等的性别结构。可见,福利国家所蕴含的性别不平等特质要求女性主义将注意力转移到它身上,并将女性和社会性别纳入到对福利国家的分析中去。
女性主义视角要求将女性地位问题从以往的边缘地位提升到理解福利国家本质的中心地位,“通过富有价值并多样化的方式,将女性以女性的身份纳入对社会福利所进行的研究和解释中”(Gilbert & Terrell, 2005, p 29)。研究对于理解福利国家,特别是20世纪80,90年代的福利国家,具有重要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女性主义分析证实了女性和男性作为福利国家受益者之间的不平等;强调了塑造福利给付本质的决定因素:国家,市场,和家庭之间的相互关系;指出了家庭角色和意识形态对于国家提供福利和服务的影响;扩大了福利国家研究的分析重心,趋向于关注社会保险计划和收入政策(Sainsbury, 1994)。此外,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家门,走入劳动力市场,传统角色的改变带来了对社会福利的新需求;而随着女性家庭和社会地位的提高,福利国家也需要及时和有效地对这些需求做出回应,因此,女性和女性主义研究都在现代福利国家及其研究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三、三种女性主义流派的社会福利观
尽管女性主义的诉求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实现男女平等,但它并非铁板一块。在女性主义阵营中,包含着不同的流派,它们都拥有各自的立场、观点和主张。其中,最为重要的三大流派分别是:自由主义女性主义(liberal feminism),社会主义女性主义(socialist feminism),激进主义女性主义(radical feminism)(Dale & Foster, 1986; Bryson, 1992; George & Wilding, 1994; Freedman, 2001; 李银河,2005)。这三大流派对女性的被压迫地位作出了不同解释,对女性与家庭和国家的关系也有不同理解,并提出了不尽相同的福利主张。为了对女性主义与福利国家研究有一个清晰而系统的把握,下文将分别研究这三大流派的主要观点和福利主张。
1、自由主义女性主义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保持着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女性主义传统的连贯性。它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主张公平竞争和机会平等。在一个公平的社会里,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机会来发挥自己的潜力,男女两性应当拥有同等的竞争机会(李银河,2005)。面对社会中不平等的机会结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要求将平等的权力延伸至女性(Dale & Foster, 1986; Bryson, 1992; Freedman, 2001),并消除法律和政治上对女性的歧视。而这些诉求都是置于自由主义国家框架之内的,因为在它看来,国家仅仅是一个中立的无利益取向的仲裁人,它所建立的理论基础是合理的(Freedman, 2001)。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诉求在行动中得以体现。综合戴尔和福斯特(Dale & Foster, 1986)和梁丽清(1999)的观点,其行动纲领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争取法律改革,消除固有制度上对女性的歧视性措施;
2.为了确保妇女在社会上得到平等的权利,便应积极改善妇女的福利,因而必须争取妇女走进行政及决策的位置,以影响政策的制定;
3.要落实平等机会的原则,应注重妇女的就业训练及再培训的机会,并且推广雇员的育儿设施;
4.通过与教育体系中的性别歧视和刻板印象作斗争,试图为育龄女孩提供平等的机会。
通过她们的努力,一系列法律法规得以制定,包括反歧视立法,平等机会和积极行动纲领,以及处理女性贫困问题的方案(Bryson, 1992)。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否认阶级压迫的存在,因而遭到了许多批评。它把国家简单化和理想化,没有认识到社会地位的分层是有利于男性对女性进行剥削和压制的。它对女性不平等地位的分析仅仅局限于公共领域,因而简单追求在公共领域中女性机会的增长,忽略了女性现实生活的关键部分。它没有考虑到两性的生理差异以及性别角色和劳动分工等方面存在的两性差别。此外,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主要适用于对特定的女性群体,如受过高等教育的中产阶级白人女性,而忽视了其他群体,如黑人女性和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性,因此,它仅仅是中产阶级的分析方法(George & Wilding, 1994)。
2、社会主义女性主义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也被称为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顾名思义,它的理论观点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左派,在重构传统马克思理论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它对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评在于:一是性别盲视,拒绝考察女性的特殊位置;二是在实质上没有对家庭进行分析(Dale & Foster, 1986)。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者则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之上,主张把女性的社会地位的分析置于传统的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中,女性社会地位不仅仅是理解资本主义的维度,也是构成家长制资本主义的一种特殊方式(George & Wilding, 1994);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模式维持的分析不能仅仅停留在对生产领域中资本和劳动力的关系,而是应该考察在家庭领域中所进行的再生产过程。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关注于资本主义制度下对女性的压迫和剥削,以及阶级与社会性别之间的关系。在她们看来,女性所处的被剥削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制度安排——女性家庭角色分工,无偿的家务劳动,对婚姻所带来的经济收入的依赖——所造成的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联系的一种共生关系。要想改变这种被动地位,就必须推翻其所存在的物质基础,因而,“女性就业,教育以及福利国家根据资本的利益在组织家庭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成为这一流派所关注的主题”(Pascall, 1997, p 21)。她们所提出的行动策略包括:1.确认生产(公众)及再生产(私人)范畴的相互关系;2.划分女性的生育及育儿的角色;3.在经济及社会组织的过程中,个人的需要应被视为考虑的中心(梁丽清,1999)。
批评指出,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主张将家庭体系与资本主义需求联系得过为紧密了;性别关系趋于从属于经济生产关系的地位;关于结构对于个体生活影响程度的观点也过于绝对化了;此外,在进行性别分工时,她们也忽视了男性的利益(Pascall, 1997)。
3、激进主义女性主义
激进主义女性主义与早期的女性主义者不存在任何共同点,它与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相对立,比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走得更“左”,因而,在女性主义流派中独树一帜。它把男性对女性的统治看作是父权制的结果,它不仅仅是资本主义的产物,而是在所有经济制度下都能够产生(Freedman, 2001;李银河,2005)。在一个父权制的社会体系中,男性和女性属于对立的阶层,男性统治并控制着女性,无论在物质还是精神上。许多激进主义女性主义者认为,性压迫问题,不是父权制的社会关系如何与资本主义或种族主义相互作用,而是父权制如何创造能够使其他形式的压迫产生的环境。她们并不旨于争取与男性的平等,而是拒绝男性,包括他们的价值和他们所创造的制度。事实上,可以说激进主义女性主义是以“母权制”为发展方向的(Dale & Foster, 1986)。
这一流派认为只谋求法律上的改革,并不能解决女性面对最根本的压迫,因为政府大部分是由男性操控的,并不能保障妇女的利益。因此,女性必须自我组织,对性压迫进行反抗(梁丽清,1999)。因而,在社会福利领域中,她们在推动女性特殊服务的建立中扮演了积极的角色,例如,女性避难所,强奸危机中心,堕胎诊所,和女性健康集体(Bryson, 1992)。
激进主义女性主义强调父权制度对女性的压迫,但忽略了父权制度存在的历史、社会和文化环境,也仅仅把注意力停留在家庭领域,忽略了其在工作领域的压迫。她们将女性所受到的压迫归咎于男性对女性身体的操控,让人们更多地关注家庭暴力、强奸、流产等现象,把两性关系冲突绝对化、普遍化,认为是不可避免的,无法克服,和不可改变的事实,这些观点具有本质论和生物还原论倾向(George & Wilding, 1994;梁丽清,1999)。
四、从女性主义转向社会性别视角
从以上对不同流派女性主义的观点和主张中可以看出,女性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视为一种意识形态和政治纲领,而非理论体系。当然,这种观点并非被普遍认可,对于女性主义理论的研究也不胜枚举。比如,柏棣(1995)指出,经典女性主义理论始于十八世纪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并认为社会性别理论是它的理论基石。诚然,社会性别理论与女性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李银河指出,女性研究(性别研究)的热潮是在女性主义运动“第二波”的过程中形成的,而“女性研究本身就是女性主义运动在学术领域的延伸”(李银河,2005,p 35)。然而,如今的社会性别理论已经脱离女性主义范畴,性别研究也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这里,我们并不试图澄清性别研究与女性主义的关系,只是试图将注意力从女性主义转移到社会性别,从女性主义对福利国家的研究转移到社会性别视角对社会政策的分析。因此,下文将对社会性别概念及其理论进行回顾和梳理。
对社会性别的理解,首先始于对本质论(essentialism)和社会建构论(social constructionism)立场的选择。社会性别理论是站在社会建构论的立场之上的,与本质论相对立。本质论认为,男女差异是基于生理差别而形成的,是与生俱来的,绝对的,和不变的;而社会建构论则对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进行了区分,并认为社会性别是由社会建构的。正如Rubin所指出的,“男人和女人当然是不同的。但是他们并不像日与夜,天与地,阴与阳,生与死那么不同。事实上,从自然的角度看,男人和女人比起他们与其它东西——例如山,袋鼠,或椰树——都要接近……相斥的性别身份不是男女间自然差异的反映,而是对他们共同点的压抑”(Rubin, 1975, p 179-180)。
其次,对社会性别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社会性别是社会建构的这一基本立场之上。社会性别的内涵极其丰富,它本身包含了多个不同的维度。斯科特认为,社会性别是基于可见的性别差异之上的社会关系的构成要求,是表示权力关系的一种基本方式(杨晓宁,2003)。基梅尔(Kimmel, 2000)指出,社会性别是假设的性别差异,性别规范,和性别不平等。又根据康奈尔(Connell, 2002),社会性别是一种社会关系,个体和群体需要在这种关系中进行活动;它也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结构,社会安排和日常活动中的一种模式;它还包含着一系列的权利等级。可见,社会性别是社会建构的,这仅仅是社会性别的一个基本立场,在这个立场之上,它包含着性别差异(在当今诸多社会都表现为性别不平等)、性别等级、性别规范、性别分工和性别身份等多个含意丰富的维度,这些维度对于以社会性别视角分析性别不平等现象十分重要。
社会性别理论也包含了不同的理论派别,并在不断批判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成熟起来。其中,性别角色理论的基本观点与福利国家对福利制度进行设计的基本假设相当一致,而其后的理论也是在对其进行批判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因此我们首先对性别角色理论进行回顾。
角色理论在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十分盛行,是一种对那些将其约束力置于社会规范当中的社会结构进行研究的理论范式。性别角色理论把性别当作一个角色来进行分析,个体通过社会化和规范的内化获得了性别角色,而对性别角色进行规定,具有约束力的是性别规范。性别规范包括了关于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理想,社会就是依照这种理想来对男人和女人的角色和行为进行规定的,从而实现了性别分工。可见,性别角色理论是功能主义的。性别规范在社会中既定存在,性别分工满足了个体和社会的需求,实现了社会的正常运转,从而保证了社会稳定。帕森斯(Parsons, 1942; 1956)的研究就指出,性别分工是对成年人的性别角色分工——男性被赋予家庭经济支持的角色,要专注事业发展;而女性则肩负着家庭照顾者的责任,要将自己奉献给丈夫和儿女。
进入60年代,随着功能主义理论的衰落,研究社会性别的学者也开始重新思考性别角色理论的长短,并对这一理论进行了批判(Connell, 1979; 1985; 1987; Lopata & Thorne, 1978; West & Zimmerman, 1987)。他们认为用性别角色理论来解释性别分工、性别差异和性别不平等主要有以下四点不足。
1.性别角色不同于其他社会角色。根据洛帕塔和桑恩(Lopata & Thorne, 1978),在把老师、姐姐或朋友当作角色的意义上,社会性别不是一个角色,“社会性别,像种族或年龄,更加深入,缺少可变性,并且渗透到更多具体的角色中”。
2.性别角色概念掩盖了权力和不平等的问题。社会性别概念的提出就是对性别不平等的挑战,它本身也具有不平等的含义,而性别角色概念并没有触及其不平等和权利等级的内涵。
3.性别角色是静止的。个体通过社会化和性别规范的内化获得性别角色,在这一过程中缺乏互动,因而不能把握那些由社会实践和社会结构间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转变。
4.性别角色理论具有保守主义的意识形态色彩。康奈尔(Connell, 1985)认为,性别角色理论是在一个相对静止的框架内进行分析的,这使“性别角色理论的社会维度陷入了唯意志论,陷入了一种普遍的假设,即人们选择维持既存的习俗”。
在对性别角色理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鲁宾(Rubin, 1975)对社会性别本质进行了深入地探讨;戈夫曼(Goffman, 1976; 1977)提出了性别展示理论,并对性别差异产生的机制进行了探讨;维斯特和齐默曼(West & Zimmerman, 1987)在性别展示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出“做性别”(doing gender,也有译为“执行性别”或“性别实作”),将其理论视角扩展到日常生活的所有互动中去;康奈尔(Connell, 1987)提出了以实践为基础的社会性别理论,并着重分析了社会性别与权力的关系。这些理论的发展拓宽了性别研究的视野,在这里,本文仅介绍戈夫曼对社会安排与性别差异产生之间关系的探讨,并在后文中以此框架对福利国家对女性生活和劣势地位的塑造进行分析。
戈夫曼(Goffman, 1977)提出“制度的自反性”(institutional reflexivity),以此来对社会对于男女两性的安排以及性别差异的产生进行解释。在他看来,两性的生理差异并不与承担社会活动所需的个体能力必然相关,但仍被赋予了重要的社会意义,其原因就在于“制度的自反性”。一方面,对性别差异的操控确立了社会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制度的安排又强化,甚至生产了性别差异。“客观环境本身也并没有导致性别主义的产生,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基于唤起性别主义产生的目的,被设计成为这种能够导致性别主义产生的状态”(Goffman, 1977)。这种设计,是基于文化中对于性别的刻板印象/性别观念形成的,环境被有目的地建构了。要决定社会中的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谁做决定,谁服从),就采用了以性别为基础进行统治的机制,于是,性别差异和性别不平等就在这种社会互动和社会安排中得以生产和再生产。社会安排要服务于两性差异的生产与再生产,因此这些差异并非自然产生的,而是为了维护社会中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而被设计出来的。
五、社会性别视角下的社会福利理论
社会性别与福利国家的关系是双向的(Orloff, 1996; Pascall, 1997),一方面,性别关系,具体化为性别分工,强制的异性恋,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和母性等等,深刻地塑造了福利国家的特征;另一方面,社会给付制度,国家补助和社会保险计划,以及我们称之为福利国家的公共服务,又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性别关系。在这里,我们所关心的是福利国家对性别关系塑造的问题。
1、福利国家对女性角色的塑造
福利制度对性别关系的塑造,从对社会政策中两种理想模型——男性作为经济来源模型(breadwinner model)和个体模型(individual model)——不同维度的比较中可窥一斑。表1显示,在男性作为经济来源模型中,男性和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赚钱者和照料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享受不同的待遇,男性优先;女性对男性的依靠导致其福利的获得建立在男性作为经济来源的基础之上。在个体模型中,两性在家庭中共同分担赚钱者和照料者的角色;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和收入政策对于男女两性是平等的;在对福利的贡献与接收上,两性分别以个体为单位,是相对独立的。可见,不同的社会政策模型下,所塑造出的两性生活模式和两性地位关系是相差甚远的,从而导致了性别平等或不平等现象的出现。
根据性别角色理论,性别规范规定并约束了性别角色的内涵,并通过社会化和规范的内化实现了两性间的性别分工。在当今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福利国家的设计——以男性作为经济来源,女性作为家庭主妇的角色分工为基础(Wilson, 1983; Lewis, 1989; 1993; 2006; Bryson, 1992; Orloff, 1993; 1996; Sainsbury, 1994; 1996; Pascall, 1997; Hyde, 2000; Dean, 2007)——受到传统性别规范的束缚,在两性间划出不可逾越的界限,并通过制度的安排以及个体对制度的遵从实现两性的性别分工。可见,性别角色理论是功能主义的,福利国家也是功能主义的。而基于戈夫曼的“制度的自反性”,社会中的制度安排塑造、强化、生产和再生产了性别差异,可以认为,当今的社会福利,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对社会生活中男女角色的塑造,女性从属地位的强化,男女间不平等的生产和再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福利国家对两性生活的构建以及社会地位的塑造并不仅仅在国家范畴内进行。即使在福利国家中,国家也不是福利的全部提供者,事实上,它的来源是多元化的。它既可以通过就业从劳动力市场上获得,也可以来自于家庭生活中的非正规福利,而当市场失效和家庭出现问题的时候,国家也可以承担起解决危机的作用(彭华民,2006)。国家、市场和家庭都扮演了福利部分提供者的角色,三者间的交互作用共同塑造了性别差异。因此,考察社会福利在劳动力市场和家庭领域中对女性生活的塑造,也有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社会福利与性别差异的关系。
2、劳动力市场与女性就业
参与就业是个体获取经济来源,改善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地位的重要手段;也是女性摆脱家庭角色和劳务,获得有偿报酬,获得经济独立,实现自身价值,提高在家庭与社会中的地位的重要手段。作为社会公民,女性应该享受到与男性平等的就业机会和相关福利政策。然而,女性作为经济来源的角色与福利国家为其良身订制的家庭角色不相符合,因此,福利国家需要通过社会政策的制定建立起维持和延续女性家庭角色,阻碍和限制其社会角色的福利制度。比如,福利机构中的就业与等级就是性别化的,因此福利体系也表现为男性对女性就业的控制(Pascall, 1997)。在不同的国家,相关的就业政策和劳动法案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女性参与劳动力市场的机会以及在劳动力市场上所受到的待遇。
卡尼和奥凯利(Carney & O’Kelly, 1990)对日本经济结构和就业市场的研究显示,日本在世界体系内保持的经济神话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对女性被统治地位持续不断的建构而实现的。不同规模的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核心与边缘的劳工体系中,经济组织和社会性别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女性的工作结构以及女性在战后日本经济神话中所起到的作用。在日本的就业体系中,终生聘用制(LTES: lifetime employment system)是组织结构的核心所在,但它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够将日本劳动力的三分之一包括进来。这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潜在的组织逻辑:制度性地保护劳动力预示着相对未受保护的劳动力在结构上的弹性和适应性,而未受保护的劳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女性构成的。终生聘用制作为核心劳动力组织的基本形式,预示着特殊的家庭模式以及社会惯常的性别分工。男性工人被期待成为负责任的经济来源和家长,并且被提倡持续并忠诚地参与到工作中,不需要投入其它时间和精力来满足家庭责任的需求;而维持这种核心男性劳动力得以供给和满足的必要条件是女性被限制在家庭主妇和母亲的角色上。此外,劳动标准法(The Labor Standards Law)严格限制了女性的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等等,没有把女性的工人角色作为首要角色的权利进行保护,明确地将女性置于法律上的弱势。
对于男性和女性来说,他们所经历的福利国家是不同的,这一点能够通过众多国家在立法上所显示出的女性多重劣势地位,特别在就业问题上,得以突显(Bryson, 1992)。日本的例子对此进行了生动的说明,也表明了社会福利在劳动力市场上对女性劣势地位的塑造、维持与强化。
3、女性与家庭角色
家庭虽然属于私人和非正式领域,但它在福利的给付上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对家庭研究的主导取向,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结构功能主义者,其中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帕森斯(Lewis, 1989; 1993; 2006)。在他们看来,由赚钱养家的丈夫和依靠他们的妻子组成的现代家庭,为最好地满足现代工业社会的需求提供了一个和谐有机的基本单位。由此,女性作为家庭生活中的角色被定位于家务劳动的承担者,家庭照料得提供者和家庭经济的依赖者,女性被定位于家庭领域中并处于从属和被统治地位。社会政策的制定非但没有试图改变这种状况,反而巩固和维持了不平等的性别关系,给女性带来了直接和深刻的负面影响。
首先,女性作为家务劳动的承担者,承担着家庭中细致而繁重的劳动,而这些劳动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报偿,反而被认为是低技能、低价值和低声望的。家庭内部的无偿劳动和劳动力市场上的有偿劳动相对比,女性的价值被贬低,导致了女性成为家庭经济的依靠者,也确立了女性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更影响了女性在社会生活中实现独立。其次,女性作为家庭照料得提供者,与家庭劳动的承担者共同构成了女性外出就业的障碍。而政策制定者往往视“照顾者”角色为合理安排,因此对家庭的支援就显得裹足不前;“社区照料”非但没有减轻家庭在照料工作上的重担,反而把照顾老弱的重担进一步推在女性身上,限制了女性生活的自由选择权利(梁丽清,1999)。最后,女性作为家庭经济依赖者,不仅导致了女性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而且使得女性的经济地位等同于丈夫的经济地位,从而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和地位。更糟糕的是,很多研究表明,这种状况也与事实不符。女性在婚姻关系中不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力关系,这就影响了女性运用资源的权力。比如,某些社会政策规定,已婚妇女不能用独立申请人的身份享有福利(梁丽清,1999)。
围绕母性和家务建立起来的女性在家庭中无偿劳动的角色,限制女性参与有偿就业和社会生活,维持了现有的劳动分工;而有偿就业,特别是持续的有偿就业,又赋予男性享受福利的优先权,这种联系也为男性获得更好的社会保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借口(Pascall, 1997)。女性的家庭角色和男性的社会角色分别构成了男女两性的首要身份,家庭作为支撑福利国家体系的重要基石,维持、强化和生产了女性的被统治地位和性别不平等。
六、结 语
在传统的社会政策领域中,分析所关注的主体和客体都是非性别化的,女性和她们的利益被边缘化;而今,虽然社会政策的制定者仍然没有充分地谈及性别问题,但由于受到当代社会性别与性研究的启发,社会政策的研究已经发生了革命化的转变(Dean, 2007)。女性主义对福利国家的研究和批评,是对学术主流的质疑与修正,也是对性别不平等的叩问与挑战。正如帕斯卡尔(Pascall, 1997)所说的,福利服务通常展示了对平等的关心,但是,在一个由性别差异驱动的社会里,福利服务很少能够在实践中得以平等运作。女性主义分析不仅要“将女性置于大部分由男性描绘出的图画之中……最终也要绘制一幅包括男性和女性的新图画”(Pascall, 1997, p 10)。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认识性别差异和性别不平等产生的制度根源,并勇于对这些社会制度安排提出挑战并进行改革,从而摧毁性别主义产生的深刻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根源,不仅为女性,也为男性,创造出一个平等、美好、和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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