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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研究及其意义——以新疆游牧少数民族妇女为研究重点

2008-08-09 00:31:36  作者:  来源:中国社会学网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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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天明 郝世亮     2008-08-06 08:48:01
 
摘 要:现代化进程中的理性崇拜催生了人们对于两性关系的反思,但包括民族学、社会学等学科在内的相关研究还必须不断地接受来自女性的挑战,以弥补性别盲点这一明显的缺陷,这是符合时代发展的理性选择,无疑会有助于主流社会化理论的丰富和拓展。文章以现代化进程为背景,分析了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内涵和内容,梳理了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研究的现状及不足,并就游牧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研究意义作了全面分析。

 关键词:现代化;民族妇女;民族社会化;妇女研究

        一、引言

       自欧美大陆悄然发生工业文明的先声之后,近世人类文明的进程才受到现代化的指引。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剧烈、最深远并且显然是无可避免的一场社会变革”,现代化是涉及社会各个层面的一种过程,[1]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一个光怪陆离的物质文明的世界,更让人类自身在认知、态度、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和漫长的前现代社会之间巨大的差异性。人类从对“理性化”的崇拜中催生出的对两性关系的反思同样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引人注目的主题,从而对女性角色和生活的曲解和边缘化[2]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了较大的改观。比如,女权理论家认为,在前现代社会的主流话语中,女性几乎没有获得和男人同样的地位,甚至没有获得“人”的地位,而是以“第二性”出现在由男权书写的人类历史之流中。因此,虽说“启蒙主义的理性是货真价实的”,但“后现代主义者却怀疑它”。[3]女权主义对现代化进程中启蒙思想“上帝之眼的观点”(God’s-eye view)提出了挑战和批评。[4]渐渐地,以妇女群体为研究对象的学术研究也经历了由发展到成熟的过程,到“现在,社会性别已经成为社会学理论阐述中一项合法的主题”[5],女性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一支逐渐获得了清晰的学科定位,乃至于它“在社会学里是最受关注的一个分支”[6]。但即便这样,社会学本身在中国依然是传统范畴中的学科,还与其他许多古老学科相似,陷入男性主流文化的桎楛,[7]“使构成人类一半的女性无影无踪”[8]。有鉴于此,包括民族学、社会学等学科在内的相关研究也必须接受来自妇女的挑战,以弥补性别盲点这一明显的缺陷,这既是符合时代发展的理性选择,也有助于妇女研究中“清除杂草任务”[9]的完成。

        本来,社会化理论是社会理论中最重要的部分,借助于这一理论,社会的发展才能获得文明支持和进步力量。[10]但由于主流社会学从来都是从“整体的人”出发对人的社会化进行研究的,所以,性别视角的缺失便成为必然。这样,我们对女性社会学的呼唤便是对妇女社会化展开深入研究的吁请。从宏观上讲,一定的社会类型对其成员社会化有很大的影响,少数民族妇女因其承继的历史的特殊性和其所处地域的先天发展动力不足造成了她们在现代化进程中弱势存在的现实;另一方面,现代化进程也给少数民族妇女的社会化提出了新的挑战。惟其如此,对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问题作出全景式的分析和考察就十分必要。

        二、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内涵和内容

        (一)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涵义

        社会化,指个体在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养成独立的个性和人格,从生物人转变为社会人,并通过社会文化的内化和角色知识的学习,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社会文化得以积累和延续,社会结构得以维持和发展,人的个性得以健全和完善。[11]

        由于受到民族传统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少数民族社会化具有不同于汉族社会化的特点。有的论著认为,这些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劳动技能、生活习俗的社会化,道德社会化、信仰社会化和性别角色的社会化等不同的方面。[12]实际上,只就这些方面并不能说明民族社会化与一般社会化之间的不同,因为一般社会化也会通过这些方面表现出其组成。

        从以上社会化的含义中可以看出,“社会化过程总要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中进行”[13]。对于少数民族社会化而言,这里的文化具有“双重性”,即一方面是特定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另一方面又涉及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各民族文化共同的大文化背景。在少数民族社会化过程中,以上具有双重性的文化都不可偏废。从文化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文化的社会学性质只有到民族形成的时候才有可能[14],因为,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文化才成为社会或民族分野的标志,才使社会有了系统的行为规范,才使社会团结有了重要的基础,也才能通过文化塑造真正的社会的人。

        少数民族社会化研究与一般社会化研究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其“民族性”,其研究的侧重对象是特定的少数民族。因此,有人将少数民族社会化定义为:“在特定的民族群体中,个体通过与群体的相互作用,适应并吸收民族的文化传统,形成民族意识,成为一个合格的民族群体成员的过程。”[15]

        应该指出,这一定义的适应性是有限度的。对于民族心理学、民族学和人类学等学科来说,它们研究社会化的焦点是个体如何成长为某一个少数民族成员,侧重于人的“民族性”或“民族化”,比如美国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在《菊与刀》(1946)中对日本民族性的研究更多地与此靠近。如果将此定义用到以研究民族社会关系及其协调运行为主要任务的民族社会学中,则显得过于狭隘,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理论上,其解释力都将明显不足。

        借用西方学者罗兰·罗伯森(Roland Robertson)的话,我们不可回避地面临着“一个日益压缩的世界”[16],在各民族的交往与融合空前扩大的今天,各民族成员的社会化过程不能仅仅停留在“民族化”的层面,更重要的是其“族际化”的延伸和展开,只有在努力适应其他民族的文化和现代文化的过程中,才能逐渐取得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因此,我们可将上面的民族社会化定义理解为狭义的民族社会化,广义的民族社会化除了包含狭义的内容之外,还包括民族及其成员在族际交往中对其他文化、尤其是主流文化的适应。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社会化可以定义为:特定的少数民族群体成员吸收并适应民族文化传统,以及学习并逐步适应更广泛的社会环境中的文化,从而成为合格的民族社会成员的过程。

        对于“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这一重要概念,在已有的妇女社会学文献中还没有明确地定义过,但在明确了“少数民族社会化”以后,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就不难理解。如果说,社会化这一概念在中国女性社会学中可以被定义为“自然性别的人或生物性别的人成长为社会性别的人全部过程以及性别人适应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17]的话,那么,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则只是将其对象特指于少数民族妇女而已。但实际的情况远远要更为复杂,因为这里的性别社会化虽然是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主要内容,但仅以它替代后者还是远远不够的。

        社会化问题本身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从多角度出发对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加以全方位的解读。

       1.民族文化的角度

        社会化总是要发生在特定的社会当中,而“社会又是文化的担当者与维系者”,[18]所以,社会主流的社会化理论就被认为是一个文化的传递和延续的过程,对于社会化的个体来说,社会化就是内化社会文化,将一个社会类型下的主流文化所倡导的价值、理念、规范自觉转变为个体的价值期待和行为方式。在历史流转的漫长岁月中,人类社会呈现出多样化的文化模式。在一定意义上讲,不同民族的区分就是依据各自不同群体的“文化模式”之差异性来确定的。不同的民族文化模式对两性的角色规范、经济活动安排、生活习俗要求等方面都具有差异性,所以理解少数民族妇女的社会化就要首先考察其所处的民族文化模式。

       2.人格发展或称个性发展的角度

       人格“指的是特殊的思想、感觉和自我观照的模式,它们构成了特殊个体的一系列鲜明的品质特征。人格可以分为几个主要的部分:认知(思想、知识水平、知觉和记忆)、行为(技能、天赋和能力水平)及情感(感觉和感情)”[19]。人格发展属于对少数民族成员个体层面上的社会化考察的一个主要方面。所以,少数民族妇女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格特质可能发生哪些改变?传统少数民族妇女的角色规范是怎样影响其人格的发展的?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应该涉及和考察的重要内容。

        3.社会结构的角度

        在社会成分之中包含着存在一个共同的价值体系的假定,[20]对这一价值体系的维系就是通过社会化过程实现的,“这一过程的成功,将使社会过程紧密地同文化和个性结合起来。”[21]按照结构功能主义的观点,角色学习过程就是社会化的过程,在角色学习的过程中,个人逐渐了解自己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领悟并遵从一定的角色期待,“社会系统通过角色系列整合每一个角色”。[22]一定的社会系统要求有适当人格特征的人群构成并以之维持特定的社会结构,而一定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类型也就维护了社会系统的稳定和持续。同时,社会系统自身的变迁客观上改变了文化结构和特定的人格期待,作为社会化客体的个体就要适时改变其人格组成的某些部分以适应社会系统的新要求。

         一般说来,对于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的吸收和适应使个体成长为合格的民族成员,而对更广泛的社会文化的学习过程则在前面的基础上,使少数民族成员适应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各民族共同的大文化。当然,这里的学理划分是具有一定的相对性的,因为在现代化进程中,民族间的交往变得频繁,再加上各种现代文化传媒机构在民族社会生活中广泛渗入,使得各民族个体成员的早期社会化过程中,接受的已不仅仅是本民族的东西,少数民族儿童以对主体民族为主的各民族共同的大文化或现代文化的接受甚至比他们的长辈更容易也更快捷。

       (二)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主要内容

       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内涵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内容的多样性。根据研究的需要,我们认为,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生活技能的社会化

       社会化过程中的角色学习以基本生活技能的掌握为基础。在这里,生活技能的社会化是和新主流社会学理论中的发展社会化这一社会化类型紧密相关的,它是指个体为适应新形势提出的角色要求而进行的学习过程。[23]我们认为,把生活技能社会化和少数民族妇女的发展社会化联系起来具有特殊的意义。生活技能的发展社会化是游牧民族妇女适应现代化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准备条件,而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发展社会化是人体实现自我现代化的核心内容。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游牧民族聚居的游牧区,草原畜牧业在新疆具有悠久的历史。随着四季轮换,游牧民族在一定的范围内逐水草而居从事畜牧业生产。围绕着畜牧生产形成的畜群管理技术、牧场使用惯例以及牲畜产品买卖活动等成为游牧成员生活技能社会化的主要内容。但随着游牧民族人口的增加、游牧生活方式本身的低效和牧场资源供给的紧张以及政府对地方经济的干预和扶植等因素,游牧生产方式逐渐转变为草场承包、牲畜圈养等方式,这样一来,畜牧经济的发展方式也就相应发生了变化。传统游牧方式的式微要求游牧少数民族妇女尽快实现继续社会化的过程,她们在日常的生产活动和家务劳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现实要求游牧民族妇女必须从传统的游牧生产方式中抽身,学习新的生活技能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可以认为,现代化的进程是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的历史潮流,个体只有通过对周围环境的不断调试和适应使自己与有机体之间建立完满的和谐状态,而不断地适应社会则是达成这种和谐状态的手段。[24]

        2.行为规范的社会化

        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就是不断学习和实践适当的社会角色的过程。“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25]个体角色社会化就是通过个体与社会之间的不断互动,学习和实践各种社会角色所规定的行为规范的过程。游牧民族妇女社会角色社会化问题的研究必须有一种“性别敏感”的精神来加以指导,所以进入我们视野的首先是游牧民族妇女的“性别社会化”。这是与社会性别概念的出现联系在一起的。

        二十世纪70年代初期,女权主义者发展了“社会性别”概念,并将之作为女权理论的基本分析工具。“社会性别指的是相关性别者建立在基因、生物、生理基础上的有关社会的和心理的特征及社会对不同性别者的规范和评价”[26]。后现代的女权理论不再抽象地谈论妇女的权力和地位问题,而运用社会学的想像力,将女性角色的分析置于社会背景下讨论。人们通常在心理和生理水平上解释人类行为,认为两性关系及其互动往往是通过小群体和微观组织来实现的,而往往忽视了社会背景对它们的影响,但恰恰是这些社会背景塑造了这些群体[27]。从宏观上讲,社会类型对于性别角色有很大影响,各种不同的文化类型中对男女两性角色期待各不相同。伊斯兰教文化中,《古兰经》既是具有神圣性质的宗教文本因而也是对信教群体的具体生活具有规制意味的规范文本,其中对于女性角色的规范有明确而详细的记述。[28]宗教文化对伊斯兰女性社会化具有深刻的影响,传统的女性角色行为是被严格限定的,其衣、食、住、行、言等日常生活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都有明确的规定。蒙面纱、戴盖头是穆斯林妇女传统的装束。《古兰经》中就有“叫她们(信女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的教导。解放前是否蒙面纱、戴盖头并不是任人自愿。在维吾尔族聚居区,若卡孜阿訇在集市上发现哪位妇女不蒙面纱就会当众鞭打。[29]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少数民族妇女的生存状况与传统社会不可同日而语,传统的性别角色模式已经在许多方面丧失了它的规范性和制约性,但是宗教文化对妇女角色规范的影响依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不同的文化中有不同的社会性别制度,即便在同一文化当中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性别具体规范也会发生变化,而这种无处不在的社会性别文化观念、习俗、语言、符号时时处处都在有力地塑造着特定文化中的个体。

        其次是建立在性别角色基础上的其他社会角色的社会化。现代化过程是社会结构发生全面变化的过程,不是某些社会组织和系统简单地单向变迁。围绕着前现代社会系统构建起来的个体的社会角色规范不可避免地受到挑战。面对不断推进的现代化进程,少数民族妇女群体自身的自我认知有哪些变化?面对可能出现的“文化堕距”,她们有怎样的困惑?作为正式的社会化主体,学校、家庭等应有怎样的定位和转变?相对男性,少数民族妇女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着怎样的可能的选择以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选择?如此等等都是亟待研究的课题。

        3.宗教信仰社会化

        在涂尔干看来,宗教力量是人类的力量,也是道德的力量,宗教力量和物质世界的生活融合在一起,就可以解释社会发生的所有事情。[30]这样,借助于神圣的意义体系,宗教能将集体意识内化于个人意识之中,从而提升社会的整合功能。新疆游牧民族成员大多有宗教信仰,哈萨克、塔吉克等族信仰伊斯兰教,蒙古族则信仰古称“黄教”的藏传佛教。一些宗教教义不仅仅是道德文本,而且是具有法律文本性质的规章制度。带有神圣性的公共宗教仪式则表达和加强信教群体成员的价值观和信仰从而创造出一种集体认同感。同时,宗教组织能够将其成员纳入到一个具有多种功能的“共同体”中,对相关成员的生老病死进行全程关照(比如:回族的教坊制度)。宗教教义、仪式对游牧民族的生活影响全面而深刻,围绕着宗教文化逐渐形成的文化系统对成员的社会化具有严格的约束力。宗教信仰社会化对游牧民族妇女整个社会化过程来说具有非常重要影响,游牧民族妇女自小学习宗教文化中具有性别区分色彩的“禁忌”与礼仪,型塑她们的人格特征,特别是宗教文化对于妇女在家庭和婚姻中的角色规范的限定直接影响到游牧民族妇女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形式。

        三、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研究的现状及不足

        考虑到诸多方面的限制,总体来看,在我国,学界对于妇女问题的研究,更多地是从宏观层面进行的纵面探讨,而在微观层面上的研究还未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尤其对少数民族妇女在本民族传承文化影响下的个人社会化及其存在的问题探讨则更少。可以认为,有关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研究还只是处在起步阶段。

       如前所述,我国学术界必须弥补性别盲点这一基础性的缺憾。在笔者看来,西方学者所言的“内部东方主义”[31]恰是这一盲点的变态表达,那些都市化了的城府男性固执地坚持着“女性是可以被忽视和漠视的”这一判断,这样的认识限制或模糊了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社会科学内在地生发出学科及其研究的“性别化倾向”[32] 从而延误了我国妇女研究的应有进程。

       撇开起于二十世纪初的妇女研究,虽说自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妇女研究借助于对国外妇女理论的转述和解释而形成一种社会风气,但其“‘学科化’进程却长久踟躇不前”[33],这就决定了妇女社会化问题还并未作为一个独立的论题得到全面的论述。民族学、人类学对少数民族的研究拥有一种广阔的视野和胸怀,但是,这些学科对于少数民族妇女研究所应有的理论上的“细化”工作却总是湮没在少数民族问题这个大的论题之下。其他类型的“妇女研究”则注意到了将妇女群体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来对待,但是其理论和方法往往和基本的研究旨趣相背离,此类研究总体上存在着对妇女本身的社会性和历史性的忽略,在讨论妇女权利、妇女地位等问题时总会或多或少地因“突出了变革社会的主观色彩”[34]而落入口号式的叙述模式中;另外,在研究对象的选择中往往忽视妇女群体内部的差异性,对少数民族妇女的研究同样存在这样一个问题。

       必须指出,“妇女研究”和“妇女社会化研究”是内涵和外延极不相同的两个主题。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其区分不甚明确,特别是妇女社会化研究一直以来未能获得独立的学科支持,其生存的边缘化状况是不可回避的。与之相关,妇女社会化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研究在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研究方法上都表现出了一定的不足。

       (一)理论研究方面

       近些年来,学术界对妇女问题的研究兴趣呈现出可喜的景象,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人类学、心理学等诸多独立学科乃至于其他相关交叉学科对少数民族妇女问题均有涉及。民族学、人类学关注于少数民族妇女传统的角色规范和行为模式与其民族性之间的相关关系的分析;教育学将研究重点放在少数民族妇女的地位和发展与公共教育影响之间联系的研究上;心理学则依靠其发展相对成熟的测量工具,对少数民族妇女的心理特质的研究做出了贡献;NGO组织及诸多妇女问题研究组织则将目光集中在制约妇女发展的支持项目的实践当中。我们通常将包括以上诸多学科在内的以妇女为研究对象的研究统称为“妇女研究”。

       事实上,在国外,妇女研究是以社会性别为核心分析范畴来展开的,这一概念的核心要义在于强调性别与社会文化制度的相关性[35]或社会文化对于性别的建构性,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文化背景的建构下所形成的有关男女两性的性别特征和性别差异。这一建构论的视角说明,对妇女问题和社会性别问题的讨论实际上是“从学术上和意识形态上建构非欧洲‘他者’的一个中心问题”,[36]这就要求“把妇女情况放在历史上和当今社会性别、阶级和社区以及内部/外部影响的复杂背景下来讨论。”[37]诚如特纳所言,后现代主义研究提供了绝大多数女性主义理论所采纳的框架和用语。[38]可以认为,社会性别分析范畴的创立是后现代女权主义在继承传统女权主义对男性中心主义提出的质疑和挑战的基本精神的基础上,不断反思和修正女权主义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国内学者在借鉴这一分析范畴时自然会不断地扩展“妇女研究”的视野、丰富“妇女研究”的理论体系。以此而言,在抛开对该概念的产生作出系谱学追溯的前提下,我们可以认为,随着社会性别概念的引入,一种更为广阔的社会学视角已经借助于女性研究逐渐得以认同和拓展。

        必须承认,在现时代,用抽象而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理论来指导经验研究的观点受到了根本性的挑战,学科之间观念和方法的“流动性借用”已成为当代学术发展的趋势和潮流。[39]过去,学科之间的门户之见对理解社会现象来说无疑是一种障碍,学科之间的互相借鉴和讨论为我们理解社会现象提供了新的灵感,有助于克服单一学科的自身理论困局和方法上的单一性和偏狭性。这样的趋势给“女性社会学”学科地位的合法性提供了依据,女性社会学也为因此发出自己的学科声音。截至今日,妇女社会化作为女性社会学的重要论题开始得到一定程度的关注,在对西方社会化理论进行转述和解释的基础上女性社会化理论的中国化任重而道远,而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研究不得不面临着双重“内在化”的任务。

       (二)研究方法方面

        囿于女性社会学和妇女社会化理论本身发育的不成熟,围绕着它们建立的研究方法的科学性、适用性就大大降低。所以,“就中国的女性社会学建设和发展而言,从‘妇女’和‘本土’的立场和角度出发,形成具有自我特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并加以实践已是势在必行。”[40]

        我国有关妇女社会化的研究工作才刚刚起步,表现出了诸多方面的不成熟性。

        首先,在研究对象的界定和选择中存在的一个普遍性倾向是研究中将女性看作一个类同质性群体,看作为一个忽略了内部差异性的分析单位。“一般来说,社会研究过程是从选题开始的”[41],当研究者的视野中将女性当成同质的群体时,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以不同类的妇女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研究选题的出现。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现有的研究中有关少数民族妇女特别是游牧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问题的研究寥若星辰,学术界对此问题的冷漠与国家对少数民族问题(当然也包括民族妇女问题)的重视之间具有高度的不协调性,这对于少数民族妇女发展的社会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等都有许多消极的影响。

        其次,单独的问卷法的使用及其合法性受到质疑。在这里,强调“社会学的想像力”是非常有必要的,它是一种特有的“心智的品质”,借助于它,人们可以利用信息增进理性,看清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情的全貌,[42]它强调的是在社会研究过程中,必须把个体的生活历程放在一个宏观的历史背景下去思考个人事件和历史是怎样相互交织的。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在女性社会学中,学者们特别在意的是“文化背景与方法的融合”。[43]少数民族妇女群体内部的差异化要求在研究中对研究样本选取、测量问题的设计、测量指标的选择中要“艺术化”处理,质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必须很好结合。

        第三,以往的妇女社会研究主要是一种静态的研究,注重社会结构对个人社会化的规范和限制面向上的分析而忽视了妇女群体的主体能动性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表现和作用分析,缺乏社会结构转变过程对妇女社会化的影响分析,一种历时性的社会过程考察视角是有必要引入的。考虑到我国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形成的长期性和历史性,这其实是说明了相关的学科探讨和学术研究的本土化倾向的努力还不够、“历史的还原”也不够。如果说“本土的发展努力为的是克服脆弱性”[44]的话,那么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女性社会学仍未有独立的学科体系”。[45]可以认为,这既是性别盲点的体证同时也是其必然性的结果。

        四、游牧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研究意义

        现代化进程中的理性潮流不可避免地造就了种种矛盾和分裂,其中之一就是把“大写的人”区分成部不同的部分,从而表征了现代社会体系的不平等。[46]正因如此,在现代化进程中,促进个体的大众化和社会化,使之分享社会成员的共同权利就具有深沉的意蕴,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分析游牧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研究更具有重要意义。

       (一)理论意义

        斯泰西和索恩指出,人类学开始超越以妇女为中心的方法,在研究各种社会机制和追溯男女生活形式过程中,来辨认各种文化社会生活的社会性别基础、社会性别的组织以及关系的意义。[47]在各个不同学科的发展中,后现代的妇女研究将社会性别作为基本的概念工具在一定意义上是妇女研究的真正社会学转向。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学术界对妇女问题的研究一度出现过“庸俗化”倾向,将妇女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析单位而分析妇女地位、分层、性别社会化等主题,缺乏“社会学的想象力”,即缺乏一种理论分析的动态视角和针对不同的研究对象而选择研究思路的分析策略。

        与其他类型的社会形态相比,游牧少数民族的社会风貌保留了较多的传统特质。当现代化进程以其强大的渗透力改变着整个生活风貌和社会结构时,游牧少数民族地区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被纳入到这一进程中来,传统的游牧文化对游牧民族妇女的角色规范势必受到现代化进程的影响和冲击。“由于社会化关系到个体人格的健全和完善,社会文化的延续和传承,社会结构的维系和发展,不言而喻,它对于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具有重要意义”。[48]对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问题的考察不仅仅有民族学的价值,而且具有社会学意义。

        首先,“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研究”这一选题,在一定意义上填补了民族学视角下关于新疆游牧民族妇女社会化研究的理论空白,揭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人的现代化之间相互协调的内在机制。选择游牧少数民族妇女为特定研究对象,意在探索受传统文化浸润的、具有慢节奏生活样态并在民族社会中处于被动地位的社会群体在现代化进程中是如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特点及其规律的。目前,理论界尚未有从民族学方法和理论出发,对这一领域进行专题科学调查和实证分析,并上升到系统深入的理论层面的相关研究。因此,该课题的研究将具有充实和发展我国民族学理论的意义。

        其次,社会化研究中对于民族文化角度的强调对理解我国游牧民族妇女社会化问题有特殊意义。游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固有的韧性给妇女角色限定了较为严格的行为模式,妇女在社会生活中较少角色选择和行为创造的空间,她们在游牧生产、家庭生活、社会活动中的角色规范有较强的稳定性。现代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文化变迁必定对民族成员的生命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49]社会结构的急剧变革,传统的生产方式的转变,文化交流的加强(主要指信息技术的发展、大众传媒的普及)等因素导致了游牧少数民族社会(或称社区)发生深刻的变化,妇女角色扮演的变化和分化不可避免,由此可能产生的角色冲突的几率会增加、无效或无序文化传递等社会化问题也会出现。只有建立在对游牧少数民族文化深刻理解的基础之上,才有可能对游牧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问题的讨论不失之于偏颇。

        再次,将现代化视角引入对游牧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分析有助于丰富社会化理论。“社会学作为研究现代社会及其变迁的一门学科,就是对现代社会特征的一种反思性分析与回应,其关注的核心主题就是‘现代性’的形成和命运”[50]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属于典型的由国家主导的赶超型现代化模式,这不仅仅包含着对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的渴望,更是倾注了对人的全面解放的千禧年理想。曾几何时,“第三世界妇女被笼统地看做对‘现实’世界不闻不问。她们的生活受男权传统的界定及限制,而她们也毫无怨言地接受这一统治。”[51]其实,少数民族妇女既是现代化的建设者也是现代化成果的受用者。“妇女解放”不再是一种少数人(女权主义者)的信仰或意识形态,更是一种普遍的实践。由于我国特殊的现代化道路的选择,国家政权力量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较强,妇女社会化的目标和国家政策的期待是一致的,然而对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的协同关系和内在冲撞的分析是不可忽视的。这样的分析,无疑可能会丰富主流的社会化理论。

        (二)实践意义

        1.对游牧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问题作一全景式把握。包括以下两个重要方面:第一是对游牧民族妇女性别社会化的理解。少数民族妇女具有不同的民族性别差异,尤其是在大多数社会里所形成的性别角色刻板印象,对女性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女性的发展。[52]新疆的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以及蒙古等是传统的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多共享的文化传统保持了其独特的风貌,特别是宗教信仰本身所具有的整合力量在文化体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的关于男女两性角色规范的刻板影响制约着少数民族妇女的发展,已不能适应现代化的要求,妇女角色的多样化和分化趋势已经出现,在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角色冲突有怎样的表现、生产方式的转变对妇女角色有怎样的要求、有那些结构因素影响着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作用的发挥等等问题是本研究考察的主要内容。第二是游牧民族妇女政治社会化的全面理解。政治社会化是政治秩序得以形成和维持政治系统稳定的重要机制。就少数民族成员来说,政治社会化目的在于促使他们接受和内化主导政治文化、改造特定的民族政治亚文化,使其发展成为合格的“政治人”。[53]政治社会化目标本身是多维度的和有层次性的,而表现在心理层面上就是培养公民对其所在政治体系的普遍认同。作为政治社会化主体的国家需要采取一系列适当的措施来维持其政治合法性,[54]在社会政策过程的制定、执行与评估过程中如果缺乏“性别敏感”往往会给妇女群体的政治认同造成消极影响。本研究通过对少数游牧民族妇女群体政治态度的测量和评估可以为其政治认同及政治参与及其期望作一清晰的描述。

        2.探索游牧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优化机制,促进游牧少数民族妇女发展。男女平等与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衡量社会和谐的重要指标。男女平等要求保证两性平等地享有发展的资源、机会和权利,平等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选择给我国少数民族妇女获得新的发展与进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就我国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现状及进程而言,其明显的滞后性和机制的不足制约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在提高少数民族妇女自身素质和完善少数民族妇女发展的外在环境的基础上,探索游牧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优化机制,从而促进少数民族妇女的社会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协调,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和探讨的问题。

        游牧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与个体成员的社会化程度有密切关联。作为社会化客体的个人的现代化转变不是自觉生成的,作为社会化主体的学校、家庭、大众传媒等为个体提供价值指引、角色规范以及相关的社会支持,特别是一些专门为成年人提供继续社会化支持(职能主要包括技能培训、健康教育等)的机构对于妇女继续社会化有重要的作用。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现代性也就在于现代的教育程度,在于现代知识的存量和技能水平。现代社会,教育成为经济变迁的条件,而变迁后的经济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游牧民族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社会化步伐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引导游牧社会个体向社会期望的方向进行社会化已成为必需”。[55]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要为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提供合适的教育服务。不同的社会化主体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这就需要它们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密切协调,如此才能在促进游牧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发展的基础上促成游牧少数民族妇女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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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金]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06JA85000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BSH016)和西北师范大学“知识创新工程”科研骨干培育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1] [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

[2] 顺便指出,在扬(Young)看来,边缘化着眼于那些被阻止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群体,它所关注的是所谓的“底层阶级”,它也是一种压迫形式之一。参阅[英]布赖恩·特纳著,李康译:《社会理论指南》(第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19页。

[3] [美]罗伯特·C.尤林著,何国强译:《理解文化:从人类学和社会理论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20页。

[4] [美]乔治·瑞泽尔著,谢立中等译:《后现代社会理论》,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261页。

[5] [奥]马尔科姆·沃特斯著,杨善华等译:《现代社会学理论》,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265页。

[6] 王金玲主编:《女性社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序”第1页。

[7] 李小江等主编:《批评与重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67页。

[8] 马元曦主编:《社会性别与发展译文集》,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6页。西方有的学者这样指出,把中国少数民族妇女和大自然联系在一起,生动地揭示了现代与落后、文明与野蛮之间的对立,这些妇女的形象成了城市精英文化的鲜明对照。参见马元曦主编:《社会性别与发展译文集》,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04页。

[9] 李小江等主编:《批评与重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5页。

[10] 岳天明:《论个人社会化的标准和目标》,《西北师大学报》,2001年第4期。

[11] 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3页。

[12] 贾春增主编:《民族社会学概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20—235页。

[13] 岳天明:《“社会化”概念的反思》,《社会科学报》,2000年8月10日。

[14] 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82页。

[15] 时蓉华、刘毅:《中国民族心理学概论》,甘肃民族出版社1993年版,第62页。

[16] [美]罗兰·罗伯森著,梁光严译:《全球化——社会理论和全球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1页。

[17] 李小江等主编:《批评与重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82页。

[18] [美]拉尔夫·林顿著,于闵梅、陈学晶译:《人格的文化背景:文化、社会与个体关系之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8页。

[19] [美]戴维•波普洛著,李强等译,《社会学》(第十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7页。

[20] [美]T.帕森斯著,张明德等译:《社会行动的结构》,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801页。

[21] [美]杰弗里·亚历山大著,贾春增等译,《社会学二十讲》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63页。

[22] [美]杰弗里·亚历山大著,贾春增等译,《社会学二十讲》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47页。

[23] 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4页。

[24] [法]埃米尔·涂尔干著,渠东译:《社会分工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301页。

[25] 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4页。

[26] 王金玲主编:《女性社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1页。

[27] L.达维逊著,程志民等译:《性别社会学》,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333页。

[28] 比如说,在“《古兰经》中有不少关于妇女的内容,涉及妇女地位、作用、权利、义务、婚姻、家庭、儿女诸方面,反映了伊斯兰教自成一体的妇女观。除散见于各章的记述外,还有以《妇女》为章名的第四章,含176节,是《古兰经》的长章之一,跨越第4、5、6三卷,其中有相当篇幅都与妇女有关。”详见林松:《古兰经知识宝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4页。

[29] 李晓霞:《试析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传统的性别角色规范及行为模式的特点》,《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5年第3期。

[30] [法]埃米尔·涂尔干著,林宗锦、彭守义译,林耀华校:《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66—467页。

[31] 参阅马元曦主编:《社会性别与发展译文集》,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00页。

[32] 比如,国内有的学者就深刻地指出过,“就总体而言,中国的社会学仍不失为男性主流社会学”。参见李小江等主编:《批评与重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69页。

[33] 李小江等主编:《批评与重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页。

[34] 李小江等主编:《批评与重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4页。

[35] 王金玲主编:《女性社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76页。

[36] 马元曦主编:《社会性别与发展译文集》,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9页。

[37] 马元曦主编:《社会性别与发展译文集》,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9页。

[38] [英]布赖恩·特纳著,李康译:《社会理论指南》(第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24页。

[39] [英]乔治·E·马尔库斯、米开尔·M·J·费彻尔著,王铭铭、蓝达居译:《作为文化批评的人类学:一个人文学科的实验时代》,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3页。

[40] 王金玲主编:《女性社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72页。

[41] 仇立平:《社会研究方法》,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4页。

[42] [美]C·赖特·米尔斯著,陈强、张永强译:《社会学的想像力》,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页。

[43] 详参王金玲主编:《女性社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78—179页。

[44] [美]德尼·古莱著,高铦、高戈译:《残酷的选择:发展理念与伦理价值》,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46页。

[45] 李小江等主编:《批评与重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74页。

[46] 参阅郑杭生:《论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47] 王政、杜芳琴主编:《社会性别研究选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82页。

[48] 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4页。

[49] 孙杰远等:《民族文化变迁与教育选择——对广西龙胜侗、瑶民族地区的田野考察》,《西北师大学报》,2007年第5期。

[50] 文军:《逻辑起点与核心主题:现代性议题与社会理论的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51] 马元曦主编:《社会性别与发展译文集》,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65页。

[52] 李静、赵伟:《社会性别角色获得与民族文化系统》,《西北师大学报》,2004年第1期。

[53] 王宗礼、柳建文:《论少数民族的政治社会化》,《西北师大学报》,2004年1期。

[54] 详参岳天明:《政治合法性问题研究——基于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55] 娜拉:《新疆游牧民族社会分析》,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第82页。
 

责任编辑:cao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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